1. 配合高雄市政府衛生局來函指示,檢驗部將協助「Anti-PF4 antibody」送檢作業,送檢流程說明如下:
檢驗單別/ 檢驗名稱 |
新冠COVID(3600)/
Anti-PF4 antibody 檢測送檢專用 |
院內碼/ 健保代碼 |
99301515/ 無 (公費) |
檢體類別 |
Serum (血清) |
採檢試管/檢體量 |
黃頭管兩管/ 共10 ml |
收檢時間 |
週一~週四 8:00~12:30 (國定例假日及前一天不收檢) |
檢驗方法 |
本檢驗委託林口長庚醫院組織工程研究中心以Enzyme-linked immunosorbent assay(ELISA)方法測量血清中anti-PF4
Ab level |
報告格式 |
報告內容包括(1) 濃度 (ng/ml) 及 (2) 吸光值 (Optical Density Value) |
參考值 |
濃度 >50 ng/ml 或 吸光值 >
0.4 建議判定為陽性 |
臨床意義 |
輔助診斷疫苗引起之免疫血栓性血小板低下症 |
注意事項 |
1. 當懷疑COVID-19疫苗導致之免疫血栓性血小板低下症,擬送檢本項目時,應照會血液科專科醫師共同評估,並連繫藥學部(黃振彰藥師46-71622或蔡謹如藥師分機7178)。
2. 與臨床藥師確認完成通報疫苗不良事件系統(VAERS)登錄後,方可由血液科專科醫師(聯繫原照會醫師)協助開立送檢;開單後,請至IPD系統「功能表」中「文書表單」處列印「Anti-PF4 Ab送驗單」,並於填妥送驗單後,請連同檢體一起送至啟川3F一般檢驗室。 3. 檢驗部接收到回覆報告後,將於檢驗報告系統註明「報告已完成」,請至體系病歷系統內「圖文資料」查詢。 |
3. 預定執行日: 2021.1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