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6月15日 星期三

確診SARS-CoV-2病毒感染之個案不收檢各項病毒培養與其他病毒之抗原鑑定項目通知

 1. 基於實驗室生物安全考量,故自2022年06月15日起,確診SARS-CoV-2病毒感染之個案,請勿送檢病毒培養(檢驗單別: 3071)與其他病毒之抗原鑑定(檢驗單別: 3072)項目。若個案仍有病毒培養與病毒抗原檢驗需求,請洽詢微生物室。

2. 若有任何相關疑問,請來電微生物室詢問 (TEL:7248),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