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25日 星期四

新增「藥物組織胺釋放試驗」及「體外淋巴球藥物活化試驗」委外項目

1.    因應臨床需求,檢驗醫學部將於2024.04.26起,新增「藥物組織胺釋放試驗」及「體外淋巴球藥物活化試驗」檢驗項目,委託林口長庚醫院操作,相關資訊如下表列: 

檢驗名稱

藥物組織胺釋放試驗 (第一型藥物過敏)

五項藥物

藥物組織胺釋放試驗 (第一型藥物過敏)

十項藥物

體外淋巴球藥物活化試驗 (第四型藥物過敏)一項

體外淋巴球藥物活化試驗 (第四型藥物過敏)五項

體外淋巴球藥物活化試驗 (第四型藥物過敏)十項

檢驗單別

臨床免疫檢驗(3061)

院內代碼

350487

3504872

3504861

350486

3504862

健保代碼

(自費價6600)

 (自費價8100)

 (自費價4600)

 (自費價4800)

 (自費價7100)

檢體類別/採檢試管

Blood/

大紫頭管

檢體量

30ml

20ml

30ml

收檢時間

星期一~三 全天候

報告時效

28個工作天

檢驗方法

細胞培養及酵素免疫法

參考區間

<1.2 Fold change(Non-reactive) 

<1.20 Fold change(GNLY)

≦1.50 Fold change(GZMB)

注意事項

1.不需禁食。兩小時內室溫送檢,若無法當日送達,請保存於4℃(不可超過24小時)

2.白血球低下患者,建議增加採檢量。避免以下情形採檢:化療後白血球低下、連續使用類固醇期間、使用抗組織胺後二週。

1.不需禁食。兩小時內室溫送檢,若無法當日送達,請保存於4℃(不可超過24小時)

2.白血球數低下患者,建議增加採檢量。避免以下情形採檢:化療後白血球低下、連續使用類固醇期間、使用抗組織胺2-3日內。

臨床意義

1.適用於藥物引起的立即型過敏反應

2.原理為分離血液中的多核白血球,在體外以藥物刺激培養後,測量代表肥大細胞及嗜鹼性細胞去顆粒的細胞激素量,當與對照組相比明顯上升時,代表該病患血液中有藥物過敏敏感化的肥大細胞及嗜鹼性細胞細胞。敏感度與不同藥物的特性有關,一般介於30-80 %。當結果為陰性,並不能完全排除急性藥物過敏,仍應參考病人的臨床病況。

1.適用於延遲性過敏反應

2.原理為分離病患血液中的周邊單核球(PBMC),在體外以藥物刺激培養後,偵測T細胞活化狀況,當與對照組相比有明顯上升時,代表該病患血液中有藥物過敏的記憶T細胞。敏感度與不同藥物的特性有關,一般介於40-80 %。當結果為陰性,並不能完全排除藥物過敏,仍應參考病人的臨床病況。

2.  以上新增項目限小兒科、皮膚科、風濕免疫科開立。

3. 若有任何相關疑問,請來電一般檢驗室(TEL: 7240)詢問,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