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為符合現行臨床使用需求,並使檢驗名稱更貼近其實際意義,檢驗醫學部擬自 2026年1月27日起,實施部分檢驗項目名稱(含報告細項名稱)之修訂,修訂內容詳如附件。
2.相關修訂內容已於2026年1月8日品安月會中完成宣達說明。
3.若有任何相關疑問,請來電檢驗醫學部詢問(分機: 7230)。